
近日,一位李姓艺人因嫖娼等不当行为被曝光,迅速引发了广泛的舆论关注。公众对这位公众人物缺乏自我约束,置身事外的行为进行了强烈批评。与此同时,嫖娼这一行为本身也成为了讨论的焦点。娼妓以及嫖娼,一直是人类社会中难以根除的顽疾,无论古今中外,这一现象似乎如同水面上的鸭子,总是时隐时现,难以消除。每一个时代、每一个地方,在面对这一问题时,都展现出不同的面貌和形态。这也让我们不禁思考,是否仅仅用道德与非道德文明与非文明这样的二元对立来解读这一现象,便能揭示出其中的所有内涵呢? 中国古代的娼妓 
中国古代的娼妓文化,早已是不可忽视的历史事实。若将嫖娼视为一种交换行为,那么这一现象在中国的历史上有着悠久的渊源。从私有制与交换观念逐渐成熟,到两性之间的不平等逐步加剧,嫖娼现象便应运而生。在中国的远古时期,卖淫行为曾与神圣卖淫联系在一起,这种神圣卖淫最初源自古巴比伦的神庙,女子通过与朝拜者发生性关系来奉献给神明。我国原始社会的巫娼也属于这一类。需要指出的是,古代娼字的原意并非完全指涉性服务,更多的是指代从事表演艺术、娱人之职的女性,这也隐约透露出性别之间复杂而模糊的边界。 早在春秋战国时期,齐桓公就开始设立女市和女闾,作为奴隶的安置之地,也成为了款待士人的场所,并为政府提供税收和娱乐。此举实际上标志着中国官府对娼妓的管理开始进入正轨,民间的私妓随之逐步兴起。这一时期的娼妓爆发式增长,既与私有制的迅速发展和政治局势的急剧变化密切相关,也与社会阶层的极度分化息息相关。对于一些社会底层女性来说,除了自身的性别优势,她们几乎没有其他生存的选择。而商业化和世俗化的趋势,也改变了人们的价值观,使得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日益物化。 
官妓与私妓的并行出现,深刻地反映了中国古代娼妓的双重属性。从此以后,历代政府几乎都设立类似的官妓制度,妓女们的身份多种多样,其中不乏战俘家属、犯罪官员的后代,以及甘愿卖身为娼的女性,这体现了古代政府对于娼妓问题较为宽容的态度。在古代的大城市里,类似现代红灯区的地方并不罕见,唐代长安的平康坊、北里坊便是其中的代表。《东京梦华录》和《武林旧事》中对汴京、临安等地的娱乐场所也有详细记载,这些地方的妓院分布极广,皮肉交易不在少数。 然而,娼妓在古代中国的地位却并非全然低贱。尽管她们普遍属于贱民,但其中也存在高下之分。那些级别较高的娼妓,不仅有美丽的容貌和身材,还需通晓琴棋书画等高雅艺术,甚至诗词歌赋等才艺也是她们的必修课。这类娼妓主要服务文人墨客等高雅人士,通常自称只卖艺不卖身,但若遇到心仪的文人,也可能情难自禁。与此相比,底层娼妓则仅以肉体为资本,服务的对象大多是社会底层的人民。 
这种分层,正是娼妓商品化的表现。为了取悦不同阶层的男性,她们不得不将自身打扮成符合消费者期待的样子。高举道德大旗的卫道者,痛斥嫖娼为不道德、败坏风俗。然而我们看到,像柳永、唐寅等文人,却与娼妓有着较为融洽的关系,甚至将她们视为文学创作的一部分。诸如《玉堂春》中的苏三,便是一位有情有义的典型。再如秦淮八艳,这些风尘女子在历史上都占有一席之地,甚至有不少文学作品通过她们的形象表达了对她们的尊重和同情。 在中国古代,娼妓的双重身份,既是道德批判的对象,也是文学艺术的载体。她们在道德的撕扯中,度过了漫长的岁月。然而,无论文人如何美化,娼妓始终处于贱民阶层。她们的命运与贫富不均、阶级压迫密切相关。封建时代或许可以容忍这种不平等,但当现代意义上的平等与人权观念出现时,嫖娼这一行为自然走向了历史的尽头。 
建国后的改造运动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政府便开始了对社会的全面改造,娼妓作为旧社会的残余之一,理所当然地成了改造的对象。此后,轰轰烈烈的扫黄运动开始了。政府采取了两种主要的禁娼模式——天津模式与北京模式。天津模式较为温和,通过行政手段限制娼妓业的发展;而北京模式则更为激烈,直接关闭妓院,一举扫除这一职业。 
初期,许多娼妓对新政府持怀疑态度,甚至表现出反抗情绪。但在政府强大的宣传攻势下,许多人最终选择了改造,决心重新做人。政府为这些旧社会的娼妓设立了教养院,她们在这里接受思想教育与治疗,并参加诉苦和劳动等活动。最终,政府还为她们安置了基本的生活保障。与此同时,政府通过法律手段,彻底宣告娼妓制度的非法,将商品化的娼妓身份彻底剥离,赋予她们应有的人类尊严。 在中共解放上海后的初期,扫黄运动取得了显著成效。上海曾被称为东方花都,是世界上娼妓最为猖獗的城市之一。中共接管上海后,成功关闭了800多家妓院,解救了约10万名妓女,被誉为一项壮举。 
随着集体化时代的到来,国家的权力进一步深入乡村,各地的娼妓逐渐销声匿迹,特别是在农村,娼妓问题更是难以根除,几乎成了地下产业。那么,为什么在消除阶级剥削之后,娼妓这一职业仍然存在呢?显然,这并非单纯的自甘堕落可以解释的。 改革开放后的新问题 
改革开放后,市场经济的浪潮席卷全国。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金钱的诱惑与道德约束的松懈交织在一起,娼妓再次出现于社会的阴暗角落。此时,我们逐渐发现,娼妓并非某种社会意识形态的产物,而是与整体社会环境密切相关。国家监管的松懈、道德观念的崩塌、人口的流动等因素,都可能成为娼妓问题卷土重来的温床。社会中的许多个体痛苦背后的隐痛,是我们无法触及的领域。 西方的嫖娼合法性 
在许多西方国家,嫖娼是明文禁止的,但荷兰却例外。阿姆斯特丹,这座被誉为性自由之都的城市,卖淫与嫖娼在法律上得到了认可。这里的红灯区不仅是卖淫的集中地,性工作者还将自己展示在街头的橱窗里。警察不仅不干预,还会在需要时提供帮助。 阿姆斯特丹的性工作者,将自己的职业视为business,而不是道德堕落的象征。荷兰的历史背景与文化传承,使得这座城市的卖淫文化得到了相对的宽容与包容。相较于中国,荷兰对于卖淫的规范更加明确,性工作者的职业认同也得到了承认。 
然而,荷兰政府并不鼓励女性从事性工作,这一行业的管理受到严格限制。阿姆斯特丹的红灯区设立了严格的监管制度,每年的性工作者数量、可用的橱窗数量都有严格规定。同时,荷兰政府也意识到这一行业带来的社会问题,尽管存在巨大的经济效益,但问题仍然不少,如人口买卖、性疾病等问题,这些都是亟待解决的社会矛盾。 中国的现实困境 近年来,有人认为,既然嫖娼本质上是一种交换行为,为什么不能像荷兰一样,对其进行管控和规范呢?然而,我认为这是一种过于简单的看法。荷兰的做法并不能复制到中国,因为中国的传统伦理道德根深蒂固,放开嫖娼管控对于社会的冲击是巨大的。我国的社会形态与荷兰截然不同,放开嫖娼管控带来的后果,远远超出了我们能够承受的范围。